1.关于
合同违约事项,通常仅涉及到
民商事领域中的
纠纷解决途径,在这样的情况下,
违约行为本身并未构成
刑事犯罪,故无需承担
刑责,然而,仍需承担其相应的
违约责任。
2.在实践中,合同签署方一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身的义务,或是其履行的方式存在相当程度的不当或瑕疵时,便会引发另一方突出的不满与争议。
鉴于此,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违约方须对其行为承担进一步的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失,以及向受损方支付合理赔款等。
3.针对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当事人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可能已经事先设定了有关
违约金的详细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
处理方式应按照合约中有关内容进行。
也就是说,若合同约定违约金,则按照合同所述金额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既可约定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固定数额的违约金,亦可选择对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一种
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但是,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受害方可要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予以提升;
反之,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受损一方亦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度降低该违约金罚款。
4.若合同双方对延迟履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在支付了奖金后,应当尽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剩余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