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办理取保候审方面,我们主要遵循如下几个详细的步骤:首先是提出申请,即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们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该过程中,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接收申请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都需要在收到申请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应。
第三步是执行,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部门通常是公安局。
至于最后一点需要强调的则是期限问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局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对他们实行的
取保候审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
保证义务;
(三)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