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
犯罪嫌疑人才能够获得
保释自由。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享有取保候审权利的主体为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
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存在以下情况,他们将有资格进行保释候审:1、可能会被判定长期
管制、短期
拘役甚至独立应适用
附加刑;
2、可能会被判处为期6个月以内的
有期徒刑;
3、如患有严重病症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由于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所以需要进行取保候审;
4、若案件
审理期限接近结束但还未达成最终裁决时,也需要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及
监视居住事宜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作为被依法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都拥有
申请取保候审权。
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违反了前两条规定且已缴纳
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具体违规情节决定是需要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等方式,确保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加大监控力度等方式以保障其安全。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