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通常是先寻求村委会的调解帮助,接着再针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向所在地的乡镇土地管理所或者县土地管理局求助。我国对于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备案都是由村庄层面完成,倘若
宅基地使用权产生争议,则这些职责将由相关乡级和县级经济管理站负责进行裁决。若
当事人对
赔偿裁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当地基层人
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