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
行为人触及
偷盗罪并经法院审判认定其种罪并处以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等
刑罚,在此期间,如其能够尽心尽力地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明确表露出悔过自新或是有
立功表现的话,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展现出巨大的
立功贡献,均可获得
减刑机会。
然而,对于偷盗罪能否得到减刑,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上述条件。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形的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能获得减刑:首先便是认真遵守各种监管规定,表现出良好的教育改造态度,其次也包括具备明确的悔改决心或立功表现,最后还包括对社会或国家有过
重大立功奉献,例如成功制止他人进行重大
犯罪活动,举报隐藏于监狱内外的严重
犯罪行为,得到证实后,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为人,在面对自然灾害或处理
重大事故时表现突出,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都有可能获得减刑。
《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