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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6个月就没事了吗

监视居住的期限并不一定固定为六个月,实际情况下亦有可能转变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结束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都拥有请求改变强制措施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相关人员有权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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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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