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负责吗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负责吗

关于财产保险合同所引发争端之裁判进行诉讼者,倘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是在运送过程中的货物时,可将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的最终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所在地的相应人民法院视作受理此案件的合适法院。
至于针对人身保险合同所引发的争议而提出的诉讼,则可由保障对象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7-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