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若企业将经营场所迁移至距离原址不超過20公里之范围内,这可被视为改变原先
劳动合同条款所涉及的状况。当
劳动者对于此类变更劳动
合同条款持有异议并选择辞去当前职务时,雇主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倘若用人机构因转换办公地点导致外界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动,以至于使原本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执行,那么在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深入的协商后、仍未能就修改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共识从而引发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