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协助他人套现这一事项时,实际上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具体说来,若有人帮助他人套现,那么他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
信用卡诈骗罪。而对于这种信用卡诈骗活动,只要涉及的金额达到特定标准,
犯罪嫌疑人都将会面临由人
民法院做出的严厉判决。其
处罚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
犯罪金额的大小,若金额较小,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其次是针对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若犯罪情节较为恶劣,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最后是针对犯罪金额的巨大程度,若犯罪金额极大,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那就是持卡人并非通过正规合法的程序来提取现金,而是采取其他手段将
信用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转化为现金,且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向银行支付任何提现费用。这种行为实质上是绕过了银行对信用卡取现方面的严格限制,因此也可以视为一种套现行为。如果套现的金额非常大,那么就有可能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