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地区的
集体土地严禁非法买卖。关于城镇与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土地问题,应当遵循相应法律
法规,除了依法宣示
产权归属为国家所有之外,其余皆属集体所有;
至于宅基地及自留地、自留山等自然资源,同样属于集体所有。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农村集体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形式的农村集体
土地买卖都属于
非法行为。农村土地作为集体用地,其所有权归于集体,仅限于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享有
使用权,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租赁使用。
此外,农村集体土地亦不能通过买卖方式直接买入,而应依照农村集体
土地流转制度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地产禁止进入公开市场流通。对于农村房屋的买卖问题,必须恪守该农村集体内部有限转让的原则,否则会被视为非法买卖行为,所签订的合约将被判定为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
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