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纵火罪的法定
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最长不得超过37天。这是根据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设定,具体而言,在侦查过程中的初期阶段,当对一些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时,若需要将其进行
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在完成
拘留手续之后的24小时之内,通告其
家属有关的情况;
同时,公安机关还需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
递交审查
批准逮捕的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最多可延长至4个工作日。而针对那些具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等
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则可以将
拘留期限延长至30天。
最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
刑事拘留的总期限一般不会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