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因病请假的期间内,他们所应承担的
社会保险费用应当由雇佣方机构以及员工本身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缴纳。在这期间,尽管员工处于休养状态,但其与其雇主之间的
劳动关系依然保持不变,因此,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与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并无二致。
同时,雇主还需在此期间依照法律
法规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金。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
请长
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
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