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销售
假冒伪劣产品之行为,其销售金额若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即被视为构成
刑事犯罪。另有一种情况需加以注意,尽管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并未实际售出,但产品本身的价值总额如超过了十五万元人民币,亦或产品销售金额虽未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之高,然而已售出部分的金额与其尚未出售部分的产品价值总额相加,总计仍达到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同样会被判定为
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