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胎儿尚处于微小的发育阶段,然而,从法律层面上看,胎儿亦被视为人类社会中的个体。这一点与我们考虑尚未脱离母体之胎儿时颇为相似,尽管其尚未降临世间,但已然成为了独立存在的生命个体。
因此,胎儿同样享有诸多权利与利益,如众所周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权范畴。值得关注的是,在涉及到保障胎儿权益的特定事件中,例如
遗产继承或遭受伤害等情况下,法律体系将会将胎儿视为具有同等
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致力于维护其应有的权益受到公正对待。
《
民法典》第16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