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79条
法规,实施了取保候审制度的期限一律不得长于12个月。倘若在这期间内,受到取保候审的人士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没有如实告知相关情况,这样就可能会给
司法机关的案件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带来不利的影响。
如若发现有此状况发生,那么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例如重新审查案件、改变
强制措施甚至是
解除取保候审等。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
刑法,那么他们将面临着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风险。因此,对于隐瞒取保候审事实的行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重新审查案件、改变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或是追究刑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