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吵期间使用刀具但未进行实际攻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通常会依据具体的情节和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来确认
量刑标准。倘若冲突尚未发生肢体接触且经办案机关判定情节轻微者,有可能获得减轻或
从轻处罚,乃至免于
刑责的处理结果。
然而,决定性的因素还在于
司法机关对案件情节的评估判断。然而,若使用刀具进行
斗殴致犯
刑法,则将面对公安机关对其追究
刑事责任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