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村干部阻止建造房屋的情况,您可寻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来进行解决。若村干部所做出的决议侵犯到了村民的正当权利与利益,请您随时拨打12345电话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将此问题提交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由其依据相关
法规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在此过程中,如果您能提供强有力的
证据支撑,那么向当地乡镇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名举报也是完全可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
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