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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收钱是不是构成受贿罪

对于教师收取款项是否构成受贿罪这一问题,必须进行详细的案件分析。倘若教师在其教育教学职责范围内,通过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接受贿赂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以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判定其为受贿罪。反之,若教师的行为并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如收取款项与其职务无直接关联性,或并未实实在在地为他人谋求到实际利益,便不能将之认定为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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