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父母在
离婚时已明确表示将房屋无偿赠送予您,而
产权证书上却未记载您为所有权人,在此首先需确认此项决策是否在
离婚协议书亦或是由法院出示的判决文书中得以明确体现。一旦离婚合同或
法院判决书真实无误地将房屋判归于您所有,即便产权证明书上尚未记录您为所有权人,那么在法律上,该房屋仍应属您私有财产。其原因在于,离婚合同及法院判决书具备法律拘束力,可直接变更房地产产权。
然而,倘若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并未详尽陈述房屋所属,又或者表述模糊不清晰,那么便会使相关事宜更加繁琐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或许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法律途径来确立房屋真正的所有者身份。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分析仅针对一般情况作出评估。考虑到每起案件都独具特色,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以获取更加精准贴合现实情况的法律建议。除了上述所提,为了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争端,我们敦促您尽快与您的父母协商处置,将您的姓名添加入产权证明书之中,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