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种
刑事法律制度所赋予的强制手段,意为嫌疑人员或被告人在依法交付特定数量的
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
证人之后,能够有条件继续留在案发地附近的社区直至案件最终判决做出后。尽管怀孕可能对
公诉程序产生影响,但并不能改变检察院根据有效
证据提起公诉的坚定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女性
当事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等方式进行特殊照顾和保护。
然而即便当事人怀孕,如果检察机关确信其罪证充足并符合法律标准,他们仍然有权利在任何时候提出公诉指控。不过在此情况下,法院在
量刑过程中也必然会对孕妇的特殊身份进行适当考量。因此,女性
被害人怀孕之后仍然存在
被起诉的可能性,而在潜在的审判环节上,这一点也将成为法庭在作出裁决时要加以认真研判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