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欠债方面的行为,如
绑架,通常被视为
非法拘禁罪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当
债权人在追索
债务过程中,对
债务人采取了非法的方式来限制其人身自由,但是其目的并非出于勒索财务或者侵占财产的话,则可以按照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予以严肃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