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保险
欺诈,需要依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若在没有理赔的情况下,需要深入研究
当事人是否存在保险欺诈的五项核心行为。这五项行为具体包括:虚构保险标的物的真实性,对实际已经发生的
保险事故编造
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
伪造未曾真实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导致财产遭受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制造
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严重后果。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
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