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涉嫌
违法犯罪者、被告人及他们在法律层面所赋予公权力的代表者(即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以及与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或对其提供法律援助的
辩护人,都享有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在提出申请时,应向负责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附带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及保
证人的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