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涉嫌
盗窃罪的处置裁量与其
涉案金额及情节紧密相关。针对
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行为,若其尚未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若该未成年人已达
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则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定其是否具备
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若经查证确属故意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在
量刑时可予以适当从轻或
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行为,应结合其实际刑事责任年龄以及
主观故意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并依法做出相应的
处理决定。若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则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存在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其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可在量刑时予以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
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