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对协助
集资诈骗罪的
量刑需依据被告在
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来进行考量。倘若被告的行为起到辅助或次要作用,即为
从犯性质,应依法给予从轻、
减轻处罚乃至免于
刑事责任的判决。针对特定的
量刑标准,若被告参与了集资诈骗活动,然而并非主谋者或执行环节的主导力量,且涉案资金规模较大,依照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法律规定,其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的严厉惩罚。若
涉案金额更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的
附加刑罚。最终的量刑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被告的
犯罪情节、悔过态度、退赔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若被告属于从犯身份,并且具备其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其可能会受到相对较轻的
刑罚制裁。反之,若被告为
主犯或者存在
加重处罚的情节,那么其可能会面临较为严峻的刑罚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