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遍的情况来看,承揽协议所引发的纷争属于典型的
民事诉讼类案子,此类案件将会由
民事审判庭来进行裁决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应的承揽协议争议之中,若其中一方失利并输掉官司,这样的结果并不等同于他/她会因此受到
刑事制裁。
然而若是这份承揽协议的签署者或执行人被指责涉嫌
合同诈骗行为,而且在签订或者履行具体协议的过程中,采用了某些
欺诈措施从而骗取了涉及数额超过二万元人民币的财物,那么这位
当事人很可能将面临着刑事惩罚甚至是被判处
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