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发生了导致他人
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应当
赔偿因伤者
误工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
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对方拒绝对误工费用进行赔付,那么当双方就此问题协商无果时,我们可以寻求警方的协助,请求他们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还是未能达成共识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仍未履行相关责任,那么作为受害方的我们,便可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误工费实际上是指
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在
受害人从遭受伤害直至完全康复这段时间(即误工时间)内,由于无法正常参与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