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
起诉讼方面,
当事人及
法定代理人均可
委派一至两名人士担任
诉讼代理人。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所规范,有权受托成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如下:
首先是拥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其次是当事人的
近亲家属或其工作人员;
最后则是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乃至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