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备法定
减轻处罚情节的案件,罪犯本人或者其辩护律师应真诚地承认
犯罪事实并接受
法律制裁,根据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情节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法律对此类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减轻处罚;而对于那些虽然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仍愿意
认罪认罚的罪犯,法律也会在法定的
量刑范围内给予从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67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