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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未要到钱,绑架者是否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界定,对于绑架罪的构罪要素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为追求勒索他人钱财的主观动机而绑架他人或劫持人质
其次,该等行为必须符合绑架罪构成要件的标准。即便在未能成功实现预期的敲诈勒索时,绑架者仍可能因为触犯了法律,其行为本身就构成了犯罪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绑架罪的惩戒力度非常严厉,其法定最低量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长时间的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决适当的罚金或被没收个人财产。稍微情节轻微一些的情况下,罪犯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刑责。因此,无论敲诈勒索是否能够得逞,绑架者都已经构成了绑架罪行,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刑法措施进行严惩不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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