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网络中对他人进行谩骂而未提及其姓名,这无疑是
违法的行为。假如所骂之言带有
侮辱性,尽管并未引发严重后果,也仍然属于
侵权行为,
行为人将可能因此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
拘留及罚款等严厉惩罚;而若此种言语攻击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令受害者产生自杀念头或者精神错乱等现象),那么行为人则有可能涉嫌触犯
刑法,构成
犯罪指控中的侮辱
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