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涉案人员经法院判决确认有开设赌场罪行后,倘若愿意主动上交其所获得的
违法收益,便可将这些非法财物交由法庭处置,此举被视为涉案人员展现出自身悔过之心的行为,因此很可能会对其
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在处理这类
刑事案件时,法官通常会把被告人是否愿意退赃作为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以此来决定是否给予其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向法院退还
赃款是完全合法并且可行的,而且这种行为还有可能为被告人争取到更轻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