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好法院调解协议之后,便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先前的决定,因为此份调解书具备了
法律效力。在
民事诉讼中,若双方法律
代表人经协商成功达成共识,则人
民法院应当据此制作出调解书。该调解书应对各方提出的
诉讼请求、相关案件事实及最后所达到的调解成果进行详细记载。调解书应由
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共同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的公章,以确保其合法性与权威性。最终,调解书将被送达至双方
当事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