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锋利的屠宰工具进行群体性冲突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了我国
刑事法律体系中定义明确的“
聚众斗殴罪”。这类
犯罪行为往往需要众人团结在一起,通过
暴力方式来解决矛盾及纷争,并因此对社会
公共秩序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干扰与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实施聚众斗殴行为的主谋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其中的人员,将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
处罚;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更为严重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