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家长在对子女进行惩戒时,如若所采取的方式已经构成了虐待行径或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便会违背《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及到
虐待儿童罪或是故意
伤害罪等范围内,进而承受
刑事拘留等严厉惩罚。
然而,对于那些仅仅是轻微程度的教育管束行为,则并不在此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
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
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
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