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的
帮信罪中的交易流水达到十万元并不足以构成支付结算总计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严重情况,因此无法据此判定
罪名成立。
然而,如果确实涉嫌犯有帮信罪,一般的判决结果会是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期内不定性或者单
处罚金。而若某组织触犯了上述条款中的规定,将面临向该机构施加金钱惩罚,并且对于其
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参与者进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期内不定性或者单处
罚金的处罚。
同时,如果在这过程中还牵涉到了其他
犯罪行为,那么将依照处罚力度较重的那一种罪名定罪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帮信罪的认定要求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自然人;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明知自己在为他人实现的信息
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持,且情节较为严重。
至于何谓“
情节严重”,则包括如下几种情形: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总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5.两年内有过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经历;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