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赌博行为放风监视的情况下,同开设赌场的经营者或参赌人员一起,将被认定为
共同犯罪,并归类于从属角色。其面临的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可能因具体情形而异。轻者将受到
治安管理方面的
行政处罚,重者将会涉及到
犯罪追究。
其中,如果
行为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自己亲自参与赌博且赌资金额比较大的话,将有可能遭受5天以内的
拘留或是相应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罚款。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则可能会面临10天至15天拘留,以及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罚款。
至于那些以获取利润为出发点,组织大规模
聚众赌博,甚至将赌博视为职业的行为人,将被判处至少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接受
罚金处罚。
《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