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当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五十万元以上,应及时收集相关损失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对于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一旦发现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可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
(三)在环境监管失职案件中,若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含国家财产损失),可向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四)若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可向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1.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或滥用职权,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
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应当立案。
3.环境监管失职,使公私财产(含国家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应予以立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履合同失职被骗,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应立案。具体依实际罪名和案情判断。
结论:
不同罪名涉及国家财产损失的立案标准不同,需结合实际罪名和案件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不同犯罪情形下国家财产损失的立案标准存在差异。像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就应立案追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致使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要立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件里,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含国家财产损失)应立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需立案。由于罪名多样且各有特点,实际案件情况也千差万别,所以具体判断时要依据所涉及的罪名和实际案件情况。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为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不同罪名涉及国家财产损失的立案标准有别,需结合实际罪名和案件情况判断。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应当立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件,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以上含国家财产损失应立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应立案追诉。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司法人员要准确把握各罪名立案标准,严谨审查案件。
2.相关单位加强对涉及国家财产犯罪的预防和监管。
3.公众了解这些标准,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法律分析:
(1)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对此类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严格规制。
(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当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旨在保护国有资产不被非法贱卖。
(3)环境监管失职案中,致使公私财产含国家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会立案,强调了对环境监管职责的重视。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应立案,约束了公职人员在合同事务中的行为。
提醒:不同罪名立案的国家财产损失标准不同,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专业解答看具体情况定。渎职犯罪主要是两大块,一个是滥用职权罪,一个是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也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专业解答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侦查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律师解析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 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 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玩忽职守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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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具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当根据抢劫的次数及数额、抢劫对人身的损害、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等情况,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程度,并根据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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