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房产证上所标注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存在差异且此差异并未超过总金额的3%,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房款;
然而,若差异超过了3%这一界限,买方有权选择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则需将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退还给买方;如果买方选择继续
履行合同,那么其可以依据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充支付、卖方独自承担、卖方进行
退款还是双倍退款。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