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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报备吗

被采取保释手段进行等候审理的被告如需前往他地,必须事先向负责执行的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境。在执行机构尚未批准之前,被告人必须待在家中所处城市或县城内的固定地点,未经公安机关的明确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当取保候审期届满时,无论是解除此次保释状态还是改换司法机关采取的其他强制性措施都将得到允许。对于那些违反了保释规定且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的被告人,公安和检察院有权先对其进行拘留,然后再进行新罪的调查以及审查起诉工作。在此过程中,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将案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判前,会优先处理这些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最新修订: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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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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