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间的主要差异在于:
首先,普通
合伙企业仅由普通合伙人构成,而
有限合伙企业则容纳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两种类型的合作伙伴;
其次,针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
债务,普通合伙人需负有
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所
认缴的
出资额为上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