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间的主要差异在于:
首先,普通合伙企业仅由普通合伙人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则容纳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两种类型的合作伙伴;
其次,针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普通合伙人需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所认缴出资额为上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0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