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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逮捕是不是就一定被判刑了

在收到逮捕通知之后,并不必然意味着罪犯将被依法判刑。逮捕是由检察院依照法定授权,并基于法定理由和程序进行批准的;而判定罪名量刑则是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其事实依据审议裁决的。在此过程中,若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做出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不当举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可向检察机关呈请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拘留。在相关案件侦查终结,倘若其行为已达犯罪程度,且经检察机关审查并提起公诉,其后由法院进行审判,依法作出判刑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最新修订: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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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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