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律师法》之相关规定,律师未持有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前提下,可先行与委托人就相关事宜进行初步的咨询及沟通交流,然而,在此过程中,却无法以律师身份全面
代理案件事务或者进人
羁押场所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重要环节。
至于更为深度的法律专业服务,例如代表
当事人参与
诉讼活动或提供
刑事辩护,则必须依法签署书面委托协议后方能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委托事项
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