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
肇事罪的
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需向同级别人
民法院
递交公诉书启动
刑事审判程序。这主要是由于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范畴,一旦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在接报交通事故案情之后,判断存在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便应当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预先进行
立案调查。经过充分侦查并确认
犯罪事实后,将
案件移交至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手续。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
公诉人的代表,将以正式的公诉书形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者无罪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