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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怎么定罪,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所述,任何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若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将面临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且需负担相应罚款,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两倍至五倍不等;倘若情节尤其显著严重者,则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并且在罚款之外,还需要承担违法所得的双倍到五倍罚款或者被处以没收财产等附加责任。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第一,未取得特许经营权而进行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流通买卖物品的经营活动;第二,通过贸易手段买卖国家许可证或者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书在内的法律、行政法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第三,未经国家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擅自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或者参与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第四,其余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违规经营活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新修订: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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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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