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就以下五个方面的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期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奖金;
其次,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在过程中所创造的或者经营得来的利润和收入;
再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起来的知识产权收益;
第四,继承人或者赠与人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将财产归属于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的情况除外;
最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以上四种情况之外,剩余应被视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6-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