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性在婚姻关系中存在
家暴行为,并导致双方最终以
离婚收场,此情况下,女方仍具备获得
赔偿的权利。在进行离婚协商以及签署
离婚协议的过程当中,女方可以向男方提出要求,请求其给予相应的
赔偿金。当某一方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况,且这些情况明显导致另一方选择离婚时,没有过错的一方可向过错方请求
赔偿损失。具体而言,这些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重婚行为;(2)
同居于第三者;(3)对配偶实施
家庭暴力;(4)虐待及遗弃
家庭成员;(5)出现其他不可原谅的严重过错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