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
子女抚养权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协议变更以及
诉讼变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父母双方能够就变更子女
抚养关系形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则由人
民法院予以确认和批准;如未能在协商过程中取得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进行裁决及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