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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累犯的认定条件有什么呢

缓刑条件并不构成累犯的事实。
累犯的法律定义为曾遭受过有期徒刑或更高刑期处罚违法者,其判决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得到赦免后,再次以五年内连续犯罪应受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行为。
然而,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将不再得以执行,而并非完全执行的状态,因此这与累犯的定义存在本质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最新修订: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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