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破坏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既遂行为进行法律裁量,法定罚则如下:
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
刑事惩罚,并附加
罚金的经济制裁措施;
若
犯罪行为情节严重,需依法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金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